汽车载重标准没有计算方法,只能以汽车出厂时铭牌上标注的载重为准。国家标准是375公斤,即货车载重不能低于375公斤。
车辆的载重由车辆生产厂家在铭牌上标注技术参数,再经交警部门认可,发给行驶证。车辆所载货物质量不得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交警应当执行。
卡车装载标准如下:
1、两轴货车,总重超过18吨;
2、总重超过25吨的三轴货车;三轴汽车列车,其货物总重量超过27吨;
3、总重量超过31吨的四轴货车:四轴汽车列车,其货物总重量超过36吨;
4、总质量超过43吨的五轴汽车列车;
5、六轴及六轴以上动车,货物总质量超过49吨,其中牵引车传动轴为单轴,货物总质量超过46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