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道小于30厘米,但没有压行车道线不罚分。坡道定点泊车和起步评定标准:坡道定点泊车和起步没有定点停车扣一百分,车子终止后,轿车前保险杠未到控线扣一百分泊车之后留超过30厘米扣一百分,泊车之后留低于30厘米扣10分(原要求扣20分)。
其他扣分标准:
1、车辆停止后,汽车前保险杠或摩托车前轴未固定在桩线上,前后不超过50cm,扣10分(原规定20分);
2、车辆停止后,车身距路缘线30cm以上的,扣10分(原规定为20分);离车身边缘线50厘米以上,检验不合格;
3.车辆启动后,车身打滑30cm不超过50cm扣20分;
4.车辆启动后,车身向后滑动50cm,测试失败;
5、坡道熄火,20分;
6.车辆停止后,30秒内未启动车辆,超时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