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轻便摩托车不可以载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5条(三)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根据《城市轻便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驾驶员管理的暂行规定》第一条,轻便摩托车是指发动机气缸工作容积不超过五十立方厘米、变速挡数不超过两个,或机动、脚踏两用的两轮车。
根据《城市轻便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驾驶员管理的暂行规定》第二条,轻便摩托车的技术要求:
1、车把、车驾、车叉必须牢固可靠。车把要转动灵活,无卡滞、松旷、跑偏现象。
2、前照灯、尾灯、转向灯、后号牌灯、制动灯、后视镜、号牌安装架、车速表,必须装置齐全。音响器的音量、音调要适当。
3、前后轮必须安装制动器。在干燥、平坦的柏油或水泥路面上,以每小时二十公里的速度行驶,前后制动同时使用,车轮拖印,制动距离不得超过四米。
4、排气污染和噪音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