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是指违反禁止标线通行,就是实线变道。如实线变道不允许调头的路段调头等。根据新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四项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的,一次记1分。
禁止标线违法行为如下:
1、单、双黄实线都属于禁止标线,行驶过程中压线、越线都属于违法;
2、交叉路口不按导向标线行驶在相应的车道,同样属于上述条款的内容;
3、违反临时或长期停车;
4、不允许调头的路段掉头,禁止左转弯的,都属于违反禁止标线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