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大绿本需要的证件是: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当场办理)。
汽车大绿本指《机动车登记证书》,可到车辆登记所在地车辆管理所补办。
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应将车开到车管所,提供上述材料办理。
机动车所有人为自然人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的,应本人到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残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出具有关证明。
机动车登记证书丢失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及时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
机动车不是个人所有的情况:
如果机动车是公司的,那么需要准备的补办材料会有所不同,其中包括: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机动车所有人书面委托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要注意委托书上面要盖单位的公章。
机动车登记证书:
1、机动车登记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2、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
3、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行驶证:
1.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2.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3、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注意事项:
1、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机动车行驶证收取工本费15元/本;
2、提交的资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3、公户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标准照片;保险单丢失的可以去承保的支公司进行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