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及时报案。出现交通事故后,要及时向交管部门报案,同时要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让交警寻找事故责任人,再由保险公司定损。
2、拍下事故现场图片。车主需要对事故发生地,车辆牌照,受损部位等等进行拍照,随后去小区监控室查看并保存监控视频。
3、提供齐全证明。报案后要向保险公司提供有效期内的保单正本,被保人的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还有因事故产生的损失清单以及有关的费用单据。
4、提交索赔单证。将证明提供齐全后,可以到保险公司承认的汽车专修厂进行拍照、定损、理赔。并在10日内将索赔单证提交给保险公司,等保险公司计算赔款后即可领取赔偿。
5、请求协调。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
6、法院起诉。如果当事人拒不协调和赔偿的,可以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根据法院判决强制执行。
根据《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