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取消,因为交警贴完之后会用手机把罚单上传到交通违法管理系统。
如对罚单有异议,可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变更或者撤销的,相应记分应当变更或者撤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关于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停放或者临时停放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使其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人在现场但拒不离开,对其他车辆或者行人有障碍的,交管部门可以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其拖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交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