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二考试要带上预约证明和本人身份证。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第二十五条,科目二考试内容包括:
一、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考试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起伏路行驶、窄路掉头,以及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
二、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考试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
三、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考试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通过单边桥。
四、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考试内容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合格标准:
满分为100分,设定不合格、减20分、减10分、减5分的项目评判标准。符合下列规定的,
考试合格:
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成绩达到90分的;
报考其他准驾车型成绩达到80分的。
成绩确认:
科目二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在十日后重新预约考试。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
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