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批改保险合同投保人、被保险人与行驶证车主及过户后的车辆牌照号。
所需要的材料:
保单发票及标志正本
车辆过户交易发票
产权登记证或行驶证
交易双方的身份证。
交易时,双方带齐上述资料到原保险公司营业网点办理即可。原保单进行退保,重新购买保险把原来的车险退掉,终止以前的车险合同,还能拿到一些剩余的保费,此类情况一般用于商业车险(交强险是国家强制投的保险险种,若非跨行政区域间的过户不能退保,只能做变更)。
退保情况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四)投保人重复投保交强险的;
(五)被保险机动车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车籍所在地按地市级行政区划划分);
(六)新车因质量问题被销售商收回或因相关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规定交管部门不予上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