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喇叭的分贝要在105分贝—118分贝之间。
关于《机动车用喇叭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的标准规定:
距离喇叭2m处的A计权声压级不得超过下列数值:
对用于轻便摩托车和功率不大于7 kW的摩托车的喇叭为115分贝;
对用于M、N类汽车和功率大于7kW的摩托车的喇叭为118分贝。
距离喇叭2m处的A计权声压级不得低于下列数值:
对用于轻便摩托车的喇叭至少应为90分贝;
对用于功率不大于7 kW的摩托车的喇叭至少应为95分贝;
对用干M、N类汽车和功率大干7 kW的摩托车的喇叭至少应为105分贝。
对用于M、N类汽车和功率大于7kW的摩托车的喇叭可以用于功率不大于7kW的摩托车上,对用于功率不大于7kW的摩托车的喇叭可以用于轻便摩托车上。
以下是相关介绍:
1、喇叭的定义:
喇叭是汽车的音响信号装置,在汽车的行驶过程中,驾驶员根据需要和规定发出必需的音响信号,警告行人和引起其他车辆注意,保证交通安全,同时还用于催行与传递信号。
2、正确使用喇叭的方法:
(1)在无信号、无人看管的路口建议使用喇叭提示,最多三声即可;
(2)山路、弯道、死角(无辅助镜的路口)建议使用喇叭提示,最多三声即可;
(3)高速超车时配合灯光使用喇叭提示旁边车道的车辆;
(4)提示道路上出现问题车辆时,建议先使用灯光对其进行提示,如果无效果再对其进行喇叭提示,最好在停止状态下告知对方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