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管所补办。年检标志丢了是可以补办的,只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到当地的车辆管理所即可办理。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持行驶证向机动车登记地或者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或者换领。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或者换发。
2、填写表格。申请补发标志需要填写更换申请表并说明原因,再提交资料和申请表。
3、通过审核。需要等待工作人员审核,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会现场打印一张新的年检标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