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罚款拘留,吊销驾驶证。强行超车撞到别人的车逃跑,属于肇事逃逸,应该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如果仅仅是有车辆碰擦的,不构成犯罪,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并且需要吊销驾驶证。
2、扣3分,罚200元。如果仅仅是强行超车的行为,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3条第8项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不按规定超车的违法行为,一次记3分。驾驶机动车右侧超车的记3分,处200元以下罚金。
3、承担全部责任。强行超车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全部刑事责任。根据不同情况可以并处拘留、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扣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超车: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与对面来车有会车的可能的;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