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国家颁布的全国性文件中,没有要求按时更换汽车号牌,更没有说汽车号牌需要4年更换一次。但是,关于车辆号牌更换的要求,可以存在地方性的要求或建议。因此汽车号牌需不需要按时更换,国家暂时没有规定,至于车辆所在地是否有要求,需要车辆所有人联系当地车管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相关条文: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号牌更换一般是在机动车号牌灭失、丢失或损毁的情况下,并没有明文规定按时更换。
以下是关于补领、换领的相关政策规定:
1、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2、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