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检的内容有:检查发动机、底盘、车身及其附属设备是否清洁、齐全、有效,漆面是否均匀美观,各主要总成是否更换,与初检记录是否相符;检验车辆的制动性、转向操纵性、灯光、排气及其它安全性能是否符合“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要求;检验车辆是否经过改装、改型、改造、行驶证、号牌、车辆档案所有登记是否与车况相符,有无变化,是否办理了审批和异动、变更手续;号牌、行驶证及车上喷印的号牌放大字样有无损坏、涂改字迹不清等情况,是否需要更换;大型汽车是否按照规定在车门两边用汉字仿宋体喷写单位名称或车辆所在的街道、乡、镇名称和驾驶室限坐人数;货车后栏板(包括挂车后栏板)外侧是否按规定喷写放大2-3倍的车号,个体或联营户的汽车,门的两侧是否喷写有“个体”字样;字迹要求清晰,不得喷写单位代号或其它图案(特殊情况需经车管所批准)。
年检的时间要求: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内免检,超过6年每年检一次,超过15年,每6个月检验1次;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每6个月检验1次;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每6个月检验1次;进口车辆跟其它车型一样,在任意检测场都可以定期检验。
年检不合格的后果:年检的不合格车辆,应限期修复,逾期仍不合格,车管所应收缴其行车牌证,不准再继续行驶;无故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在道路上行驶,也不准转籍;符合报废条件或使用超过规定年限的车辆,不予检验,并收回牌证,注销档案,予以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