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政策:
1、税率为百分之十。
2、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3、征收范围包括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
4、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历年优惠政策:
1、我国自2009年1月首次推出1.6L及以下排量车型购置税减半政策,2011年取消。
2、2015年10月底,1.6升以下排量乘用车购置税减半政策出炉。
3、2017年开始,优惠政策逐步取消,即从5%加到7.5%。
4、2018年1月开始,再由7.5%加回到原10%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