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高速公路罚款交给包头市交警大队。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处理罚款。
1、一般来说,交通违章罚款有两种,一种是现场违章计费,另一种是电子违章记录。交通执法人员通常在现场收集证据并发布处罚决定,或者城管执法人员发布处罚,因为如果车辆停在人行道或非交通用地的公共场所,属于违法城市管理规定,属于城市管理部门管辖,不需要交警大队处理,不需要在指定银行办理,也不需要下载移动交通app。电子违规记录需要交给当地交警大队处理违规罚款。
2、对行人、乘客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没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应当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开具的罚款收据;未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开具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