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在2019年6月1日推行“全国统考”。同时,如果申请人在考完部分科目之后,由于工作、学习等原因的变更居住地,可以申请一次换地方继续考试的资格,不可以再变更回来,此后的考试、领证都在最后确认的居住地进行。如下是科目四的相关介绍:
科目四介绍:
科目四,又称科目四理论考试、驾驶员理论考试,是机动车驾驶证考核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9号》实施后,科目三考试分为两项内容,除路考外,又增加了安全文明常识考试,俗称“科目四”,考量“车德”。因为这个考试在科目三之后进行,所以大家都习惯称之为科目四的考试。实际在官方说法中没有科目四。
科目四考试内容:
考试试卷由50道题组成,题目以案例、图片、动画等形式为主,满分100分,90分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