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区域、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国6于2019年7月1日实施,其余地区国6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以下是关于国六标准的部分介绍:
规定:
国六排放标准执行后,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车辆必须满足国六排放标准的要求,对于排放标准以下的车辆将禁止销售、注册和转入,国四和国五排放车辆将只能报废或者外迁到还未实施国六标准的地区。
法律条款:
国务院发布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第四条第(十五)款明确规定2019年7月1日开始,重点区域、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全国15个省、直辖市相继出台了于2019年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文件,也就是从2019年7月1日开始,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车辆才能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