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忘带驾驶证不能开车。对于这种情况,只能算是“没带证”,而不属于“无证驾驶”。交警部门不会拘留当事人,而只是暂时的扣车。“未带”不等同于“无证”,但两者都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只是处罚的力度不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九十条的规定,对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处理如下:
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根据所提供驾驶证的不同情形分别进行处理。
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有违法,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及时退还机动车;
驾驶人未能提供驾驶证,按无证驾驶处罚。
对于无证驾驶的处罚:
对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规定:处以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并且在驾驶时无任何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或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但在时有违法行为的,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并及时退还机动车;
如驾驶人不能提供真实、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证,视为无证驾驶,可按照上述情形处理。对于没车又借到车出了车祸的按犯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