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现在并未对外地号牌小型机动车辆限行
限行车辆类型:轻型、微型货车以及悬挂外地号牌的机动车。“外地号牌”是指非“鲁A、鲁S”的机动车号牌。 限行路段:城市快速路、经十路(邢村立交至济南西立交)、旅游路(港西路至舜耕路)通行。
为确保2014年APEC会议期间空气质量,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要求,市政府决定自2014年11月7日0时至11月12日24时,对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 .每天7:00-21:00,在本市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限行区域为绕城高速内道路(东至G2京沪高速济南段,西至G3京台高速济南段,南至绕城高速济南段,北至G35济广高速济南段,不含上述道路)。
在限行区域内行驶的机动车按照车辆号牌最后一位数字进行限行(如果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为英文字母,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单日限行号为2、4、6、8、0,双日限行号为1、3、5、7、9。二、公共汽车、长途客运车辆和19座以上客车、城市客运出租汽车;执勤部队和武警车辆。
有统一车身标志的特种车辆和专用车辆;涉及国计民生和应急需要的车辆不受单双号驾驶措施限制。三、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止全天行驶。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市环保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