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应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机动车在夜间行驶相关介绍如下:
规定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其他情况介绍:
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