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速100公里时跟车距离不一定,需要分为高速公路行驶与遇到能见度低两种情况。
高速公路上行驶:
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能见度低:
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示廓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并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示廓灯、危险报警手电筒。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并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能见度小于50米时,打开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示廓灯和危险警告手电筒。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