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高速限高: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
超限运输车辆:
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等。
限高目标:
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桥梁和隧道,同时也对过往车辆起到警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