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持身份证和驾驶证。
驾驶人审验的办理条件:
持有本市核发或者外省市核发的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车辆管理所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法律依据: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