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临牌要贴在车上,国家公安部交通管理局2014年3月6日发布关于实施行业标准GA36-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的通知。根据该标准和GB7258-2012的要求,摩托车只需挂后牌照,无需挂前牌照。该标准自2014年1月24日起执行。
临时牌照是准予机动车临时上路行驶的纸质机动车号牌,是指新购车辆在未正式落户前由公安车管部门发放的临时车辆行驶证明。临时牌照是在车主取得正式牌照前的一种过渡牌照,它的法律效力和正式牌照一样,在取得正式牌照后临时号牌即作废。
摩托车牌照安装要求:
号牌应正面朝外、字符正向安装在号牌板(架)上,禁止反装或倒装。
前号牌安装在机动车前端的中间或者偏右,后号牌安装在机动车后端的中间或者偏左,应不影响机动车安全行驶和号牌的识别。
号牌安装要保证号牌无任何变形和遮盖,横向水平,纵向基本垂直于地面,纵向夹角不大于15°(摩托车号牌向上倾斜纵向夹角可不大于30°)。
号牌的安装孔均应安装符合GA804要求的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固封装置带有“贵*”字样),但受车辆条件限制无法安装的除外。
使用号牌架辅助安装时,号牌架内侧边缘距离机动车登记编号字符边缘大于5mm以上,不得遮盖生产序列标识。
号牌周边不得有其他影响号牌识别的光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