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牌证有效时间分别为15天、30天、90天。以下是相关介绍:
申领:
未销售、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进行科研、定型试验,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证明:
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情形,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情形,还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规定:
需要在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九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