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大客车的使用年限为10年。
营运大客车年限:
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年限调整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4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
旅游汽车年限:
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延缓报废使用的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延缓报废使用的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epc灯亮是什么问题
火花塞更换周期
驾驶证到期没有换,逾期怎么办??
玻璃水冻住了如何解决?
bba是什么车
92号95号汽油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