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三车道中间车道最低时速是每小时90公里。同方向三条车道的高速公路,左侧道路车速为110-120km/h,中间道路车速为90-120km/h,右侧道路车速为60-120km/h,有限速标志的按照限速依次降低。同方向三条车道城市道路,三条车道没有单独车速限制,根据道路限速标志指示,不得超过限制车速行驶,没有最低限制速度要求,没有限速标志的一般为不超过50km/h。
高速超速的扣分情况:
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50以上: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50以上,扣12分。
超过规定时速未达百分之20: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百分之20,扣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