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出台后,学车不必非得去驾校,可以自学直考。《意见》明确,在有条件的地方,将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
其他规定:
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一律不得举办或者参与驾驶培训机构。公安、交通部门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以任何形式经营或参与经营驾驶培训机构。
相关要求:
《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凡是驾驶人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发生死亡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要倒查考试发证过程,发现考试员有参与伪造考试成绩、降低考试标准等违规问题,取消其考试员资格,终身不得参与驾驶考试工作;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