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报废办理流程:
首先,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并加盖车主印章,等待登记受理岗发放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的《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然后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要求是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
最后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即可完成私家车报废。
车辆报废规定是家用5座位轿车以及7座位的SUV,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无使用年限。在正常行驶里程达到了60万公里时,国家将引导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