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考科二后不可以马上考科四。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才准许参加后一科目的考试。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须通过以下4个科目的考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与相关知识考试科目(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科目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科目三)和安全文明驾驶相关知识(科目四)。
考试合格标准:
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一)-笔试,100分为满分,90分以上为合格。
场地驾驶(科目二)-场内,实车。最低要求为80分,低于80分不合格。
道路驾驶(科目三)-公路或模拟场地,实车。100分为满分,必须达到90分及以上合格。
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笔试,题目以案例、图片、动画等形式为主,题型为判断题、单选和多选,共50题,100分为满分,90分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