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1月14日公安部关于印发《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公交管〔2020〕14号)第五条: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按照其最高准驾车型参加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并达到相关要求,可以申请减免交通违法记分。
学法减分是针对持有驾驶证的驾驶人,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记分,参加网上交通安全学习并考试合格后,予以减免记分的措施。学法减分是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一部署的交管便民措施。
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适用人群: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不区分驾驶证准驾车型,也不区分是否为营运车辆驾驶人,都可以参加学法减分,并按照其最高准驾车型参加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
具体规则: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网上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方面内容的学习,每次需要连续学习5分钟,3天时间内学时累积达到30分钟,然后在7天时间内报名参加考试,只要考试合格后即可减免1分。
驾驶人可以去现场学习,每次学习的时间不能少于1小时。等到学时满了之后,即可申请考试,成绩合格后即可减免2分。
不予受理的情况: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在上一个得分周期中,汽车司机有2次以上的满分记录。
三个记分周期内,汽车司机因交通事故逃逸,或酒后驾驶、制造、变更文件、号码牌等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间或逾期未进行审查。
机动车驾驶员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规记录。
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查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司机在周期内减免了分数满分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