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七条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车祸事故中,车被撞报废的赔偿标准如下:1、第一类:车辆的维修费用高于车辆价值的百分之八十或者更高时,保险公司就会按照车辆报废保险理赔。2、第二类:车辆满足强制报废标准。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第一款: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第二款: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