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代码10871的意思是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处罚是记(扣)0分,罚款500元。按规定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而一般交警都不会随身携带票据,因此不会在现场处理这一违章。
机动车改装相关规定如下:
轮圈样式能够改变,轮圈的规格尺寸需要与机动车登记证上一致。
改装的车顶架高宽比须操控在300mm范畴内,侧边踏脚板安裝总宽不可以高于车体侧建筑立面5cm。
可根据喷涂或是玻璃膜改变车体颜色,在变更车身颜色之后的十天内,要把车开到车辆管理所备案变动汽车信息。必须特别注意的是不能应用巡逻车、消防车救火等特种车子相近颜色。
非法改装车辆会使车辆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上路行驶后易发生事故,因此,需要合法改装车辆,并及时登记备案。
机动车违章查询有四种常用方式:
到各市各区县交通支大队的办公大厅通过触摸查询终端查询;
登陆各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对外服务网站,找到车辆违章查询,输入车牌号和车辆发动机号,点击查询即可;
拨打电话(区号+114)查询;
通过交管12123客户端查询。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的违章,可以通过“交管12123”客户端处理,流程如下:
第一步,登录"交管12123"APP后,通过【业务中心】→【违法处理】,进入违法处理业务流程。
第二步,选择违法待处理的机动车后,进入未处理违法列表界面,并可点击对应违法记录,查看具体违法内容详情。
第三步,选择待处理违法记录后,点击【处理并缴款】,认真阅读违法处理业务须知并点击【阅读并同意】,进入待处理违法记录确认及缴款方式选择页面。
第四步,点击确定后,进入缴款页面,并完成缴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