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减分减少是正常现象,驾驶证的分数指的是车主发生违章行为后被扣的分数,车主通过学法减分考试获得减免,将原来的分数减去,所以驾驶证的分数就越来越少了。
根据减免规则,机动车驾驶员接受相关的联通安全教育后,符合减免记分条件的,会在驾驶人驾驶证累计记分分值中扣除,网上学习且考试通过,即可减免一分;在现场学习并且考试通过的,一次减免2分;参加公益活动的,一次减免一分。
驾照学法减分的考试:
安全行车常识、紧急避险常识、交通违法行为判断等12个方面的内容,每次的考试都是随机抽取20道题目,只要答对了18道题目就是合格的,只要驾驶员符合减分条件,就会在计分周期内直接给予减分,累计最高减6分。
以下人员是不可以参加驾照学法减分:
本计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计分达到十二分的,不可以参加驾照学法减分的;
如果在上一个记分周期,驾驶员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也是不可以进行驾照学法减分的;
最近的三个计分周期,驾驶员有出现如下行为的,也是不可以进行驾照学法减分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驾驶证逾期未审验、被扣留、暂扣期间也是不可以参加驾照学法减分的;
驾驶员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不可参加驾照学法减分;
驾驶员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不可参加驾照学法减分;
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不可参加学法减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