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可以跨省换牌。相关法规介绍如下:1、迁出: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情形,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2、转入: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情形,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档案,并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档案,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