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预约受理中是指该预约目前处于正在办理的状态。以下是关于科目三预约的相关介绍:1、预约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预约的考场和时间安排考试。申请人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有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2、预约后无法安排考试的情况:申请人预约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车辆管理所如在六十日内不能安排考试,可以选择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考场预约考试。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预约系统,采用互联网、电话、服务窗口等方式供申请人预约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