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被扣12分,必须缴纳罚款,到车管所参加学习、考试,考试合格后发还驾驶证,积分清零,根据公安部第五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介绍如下:1、介绍一: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2、介绍二: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除按照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3、介绍三:考试合格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接受驾驶技能考试,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