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转弯先行原则有三:1、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2、两车都直行时右方道路来车先行即左侧车让右侧车先行;两车都直行时右方道路来车先行即左侧车让右侧车先行;3、相对方向行车时右转弯车让左转弯车先行;相对方向行车时右转弯车让左转弯车先行。先行原则的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2、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嘹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3、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