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排队时借道超车扣2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5条第1款、第90条、《机动车驾驶员证申领使用规定》的规定,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同样也会记2分并扣分。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行为、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行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行为。
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行为、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行为、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行为。
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行为、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行为、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