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已扣6分,又扣6分不去处理不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如下:1、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2、达到12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3、记分分值:应当给予记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分值,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供记分查询方式供机动车驾驶人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