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初步统计,全国31个省份中,已取消或宣布取消“O”牌的22个,5个省份将“O”牌变为公安专用或转为普通民用号牌,尚未取消或变更的省份还有4个。以下是关于O牌的具体介绍:1、各省对待方式:取消或宣布取消“O”牌的省份包括黑龙江、上海、宁夏、北京、重庆、浙江、湖南、陕西、河南、青海、天津、四川、江苏、安徽、吉林、湖北、贵州、河北、辽宁、江西、海南、西藏等22个;内蒙古、广西、新疆、山西依然将“O”牌作为警用公务车牌照。从2013年10月1日起,甘肃省将“甘O”公安专段号牌变更为普通民用号牌,与其他民用号牌同等对待、同等管理;福建、广东、云南3个省目前还没有对“O”牌的处置意见,山东省部分地市取消“O”牌,但部分地市仍在使用。2、相关介绍:“O”牌是公安专段民用号牌,其历史始于上世纪90年代。然而,由于“O”牌是公安车辆专用,其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等“特殊权利”,因此,一些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也争相使用“O”牌,一度造成“O”牌车泛滥。导致地方的一些“O”牌车在特权思想作祟下违法乱纪,横冲直撞。正是在这一背景下,O牌车日益成为特权车、霸王车,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诟病。为打造阳光政府、文明政府,全国多地纷纷取消“特权车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