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便摩托车的管理规定有许多,以下是详细介绍:1、不得随意改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拼装轻便摩托车,也不得用自行车改装轻便摩托车。2、办理方法:申请行驶轻便摩托车,须凭轻便摩托车合格证、购买证明、第三者责任保险证明和单位证明,向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手续。经检验合格后,发给轻便摩托车号牌和行驶证。号牌每车两面,悬挂在车身前后。行驶证必须随身携带。3、检验时间:对于领有号牌和行驶证的轻便摩托车,每两年进行一次检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行驶。4、驾驶人要求:驾驶轻便摩托车的人,必须年满十六周岁,身高一点四五米以上,两眼视力(或矫正后)各为零点七以上,无赤、绿色盲,听力正常,无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或身体缺陷。经医院体格检查和公安机关考试交通规则、驾驶技术合格后,发给轻便摩托车驾驶证。5、驾驶员检验时间:轻便摩托车驾驶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