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目前不允许车辆私自安装防追尾爆闪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以罚款。
车辆安装照明设备需要符合以下规定:
1、机动车的灯具应安装牢靠、完好有效,不允许因机动车振动而松脱、损坏、失去作用或改变光照方向;
2、所有灯光的开关应安装牢固、开关自如,不允许因机动车振动而自行开关,开关的位置应便于驾驶员操纵;
3、除转向信号灯、危险警告信号及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警车安装使用的标志灯具外,其它外部灯具不允许闪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