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预约成功后取消不算预约的一次机会。只有出现考试未通过,或未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行为,才算浪费了一次考试机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申请人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应当提前一日申请取消预约。对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申请人,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以下是科目三预约的相关介绍:1、预约顺序:《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预约的考场和时间安排考试。申请人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有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2、如在六十日内无法安排考试:申请人预约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车辆管理所如在六十日内不能安排考试,可以选择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考场预约考试。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预约系统,采用互联网、电话、服务窗口等方式供申请人预约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