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扣满12分必须在15天内处理。驾驶人需要在15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参加完学习后,车管所会在20日内对其进行考试,也就是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计分予以清除。更多相关资料如下:1、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在15天内参加为期7天的学习:根据(111)号令四十八条之规定,车辆管理所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如果发现驾驶人有上述情形将不予换发新的驾驶证。驾驶人只有参加完教育和考试后方能换新证。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交警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违反规定继续驾车的将被处警告或者罚款。2、注意事项: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情况,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需要注意的是,在一个记分周期,记分超过12分但未满24分,只需参加法规培训与考试,但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违法记分达到24分或以上,驾驶员除参加科目一考试培训外,还必须重新参加科目三考试培训,全部通过后才能重新取得驾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