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四又名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内容。具体介绍如下:1、科目四的由来:原来的考试由科目一理论考试、科目二桩考、电子科目考试、科目三路考组成,根据公安部123号令,在路考之后还要进行一次理论考试,因为这个考试在科目三之后进行,所以习惯称之为科目四考试。实际的官方说法中(即公安部123号令) 没有科目四一说。2、考试内容:科目四将原科目一中有关安全文明驾驶的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技能、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等知识单列出来,放在"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后进行,进一步测验考生的交通素质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