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执行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起。以下是浙江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时间相关介绍:1、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省政府办公厅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相关要求,结合浙江省实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等4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2、浙江从2019年7月1日开始国五停止上牌;3、2019年7月1日前已销售并开具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和省外迁入的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上述车辆可于2019年10月1日(不含)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转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