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超速10%(含)以内的口头警告,免罚款,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30%(含)以下的罚款100元,其他道路超速20%(含)以内的口头警告,免罚款。汽车超速违法行为:1、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一次记12分。2、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以及在其他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一次记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