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大客车的行驶速度规定范围是0-80km/h。1、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2、同方向划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没有限速标志、标线,则城市道路最高时速为70公里,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路和公路最高时速为80公里。以下是车辆的行驶速度规定:1、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2、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3、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4、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则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1)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2)掉头、转弯、下陡坡时;(3)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4)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5)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